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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
—有效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
2014年7月,水利部下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4〕222号)明确将在广东在内的7个省份开展水权试点工作。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广东环交所作为我省统一平台负责组织开展水权交易相关工作。2017年7月19日,惠州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以及东江流域取水量分配指标转让项目在广东环交所正式挂牌,标志着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水权交易挂牌项目实现零的突破。截止目前,环交所已完成各类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约5.4亿立方米,总交易金额2218万元。同时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均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广东省排污权交易平台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3年1月《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环〔2013〕3号)确定环交所为全省统一省级排污权交易平台。2013年12月18日,我省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自试点启动以来,环交所在省级层面组织开展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污权交易,交易方式涵盖协商转让及电子竞价。先后与珠海、顺德、中山、湛江等多个地市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协助地市构建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符合环境资源市场规律的环境资源市场体系,推动全省绿色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目前,环交所通过协商转让、电子竞价和网络竞价等方式,共计市场化配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各类排污指标共46978吨,其中二氧化硫39831吨、氮氧化物6727吨、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420吨,最高增值率达2462.5%,累计交易金额9196万。在树立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理念的同时,通过市场手段实现了环境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三)广东省碳市场综合服务平台
—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2013年开始,广东环交所正式开展碳排放交易业务及相关服务,先后对佛山、惠州、江门等9个地市近百家控排企业组织开展了多个年度的碳排放核查,为广东省碳配额准确发放和控排企业按时履约提供了专业服务,为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广东环交所牵头发起的广东省低碳服务联合会,有效构建了政府与排放企业、低碳服务机构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正由于在低碳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广东环交所获得2018年度南中国绿色金融创新先进单位称号。
(四)广东省固废(危废)交易平台
—实现固废(危废)治理新格局
根据省长马兴瑞同志批示精神以及省国资委、省环保厅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优势、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系列会议工作部署,2019年上半年广东环交所成立广东省固废交易平台,首批废旧铜缆等固废场内竞价交易顺利进行。同时,以《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广东环交所平台优势,与业内相关龙头企业战略合作,建设固废危废管理平台,加快固体、危险废物交易制度体系和交易信息系统建设,共建共治共享广东省危险废物交易平台及全流程流转服务体系。
(五)用能权交易平台
—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开展用能权交易,是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以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用能权交易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用能权市场化交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将其作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用能权交易平台为用能权交易实施登记注册制,交易主体需在交易所开设交易账户,完善交易活动所需的登记、交易和结算系统和软硬件设施,确保交易活动安全、可靠、便捷。
(六)广东省自然资源交易平台
—承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广东省自然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和行政管理理念,建设标准规范、入口统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信息化系统。业务范围覆盖土地管理、地质矿产管理、海洋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等交易类型,纵向与国家、省内各地市融通,横向与省级其他相关部门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实现自然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同时,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交易监控体系,推动广东省自然资源交易向数字化、智能化变革。
(七)广东环境·资源金融服务中心
—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如虎添翼
广东环交所在组织开展环境资源要素交易的同时,在绿色金融领域中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探索制定了《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以及《排污权储备与回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联合金融机构研发了排污权抵押贷款、节能减排融资以及排污权交易解决方案在内的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广东环交所依托广州开发区产业基础和相关政策,落地绿金产品,于2020年3月31日实现省内首笔排污权质押融资业务,融资金额达4000万元,并获得银行机构200亿绿色信贷融资额度,实现了环境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绿色环保与绿色金融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