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261项废旧物资
信息公告起始日期 | 2025-04-01 |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 | 2025-04-15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梁先生、林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38830207、020-388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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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即转让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下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且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转让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资产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标的资产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受让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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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Q325GDHW00906 标的名称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261项废旧物资 转让底价(万元) 20.394100 资产类型 废旧物资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挂牌日期 2025-04-0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15 资产概述 标的主要包括产品技术科试验楼消防系统、冲压科(南跨)(HPF)等,共计261项。标的分别存放在增城工厂、黄埔工厂仓库内,受让方须按上述所载提货点接收相应标的。详见清单。 项目附件 资产清单.pdf 、 资产交易合同(文本).pdf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261项废旧物资 计量单位 详见清单 规格型号 详见清单 数量 其他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4-01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1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书,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2、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当日内,交易双方应办理交易标的移交确认手续。由交易双方商定对交易标的看护保管和受领装运等方式,转让方承担交易标的受让方受领前的防火、防损、防盗和灭失等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受领装运交易标的离厂全程进行安全监督,受让方未付清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及办理受领装运许可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进行装运或处置。
3、标的资产按现状以整体转让,不分拆,出厂时不进行过磅,具体数量、重量以现场为准。
4、受让方知悉本次交易标的是以废旧物资残材进行转让。
5、若交易标的中部分废旧物资设备正处于运作生产状态,成交后,由转让方安排人员对该运作中废旧物资设备进行破坏性拆除,并按拆除后的状态进行交接。
6、交易标的公告中的图片均为未拆解或破坏的现状,不作为受让交接的状态。
7、交易标的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交易标的物在看样时会尽可能做相应标识。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8、受让方知悉交易标的分散在转让方不同厂区内,为不影响生产,不排除要求受让方分批进行装运的可能。
9、受让方知悉对于交易标的中仍处于运转状态或尚未完成拆除的部分物资,转让方会在看样时告知受让方拆除计划及日程。该部分物资不排除因受生产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对拆除计划及提货时间进行调整。受让方不能因交易标的交期变动为由,追究转让方责任。
10、交易标的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内,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安排现场看样。看样进场要求:按转让方要求办理进场手续,并自备安全头盔,长袖上衣长裤,不允许穿拖鞋凉鞋,并服从转让方厂区相关管理规定。
11、转让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成交价款相应税率的发票,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按3%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本批次成交价的XX%开具税率为3%的发票,成交价的XX%开具税率为13%的发票,具体税率以成交后转让方开出的发票为准。
12、交易标的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的,受让方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应当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备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应依法依规处置交易标的,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交易双方共同商定对交易标的看护保管和受领装运等方式,转让方承担交易标的受让方受领前的防火、防损、防盗和灭失等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受领装运交易标的离厂全程进行安全监督,受让方未付清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及办理受领装运许可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进行装运或处置。
14、受让方在办理交易标的物的看护和受领装运手续前,保证按照转让方的有关规定,提供所有需进入厂区现场的管理、吊装、运输等施工人员本人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出入证件,受让方保证出入证件仅限其本人出入使用,保证所有装运标的物作业现场和人员自觉接受和服从转让方的全程现场管理和监督,保证装运人员、交易标的物、工器具、运输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均应服从转让方的指令,严格遵守转让方的规章。
15、受让方知悉并保证如受领装运或吊装交易标的物作业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因装运和吊装作业期间而产生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参与施工作业人员等安全)责任。如因受让方装运交易标的过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因受让方委托第三方吊装和搬运,因该第三方造成对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员、设备、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的一切伤害或损失,受让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意转让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16、受让方知悉并保证交易标的装运和处置的一切费用及使用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保证不违反《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如因受让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一切与转让方无关,同意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意转让方有权依法追究受让方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17、受让方如违反《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安全环保监督责任协议书》、《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现场管理扣罚细则》的,同意转让方有权按《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现场管理扣罚细则》对应受让方的违规行为,在受让方的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罚,保证金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受让方没有异议;在完成全部交易标的物受领装运离厂后,转让方根据《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规定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现场管理扣罚细则》实际扣罚情况向受让方不计利息退回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余款。
18、交易标的未受领装运离厂前,受让方保证不将标的物还在厂区存放现场就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并收回交易标的,同意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保证立即无条件退出厂区,无任何异议。在交易标的受领装运过程中,由于受让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让方自身原因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和赔偿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保证自行与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及当事人协调处理,同意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协调义务。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产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不予接收意向受让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12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在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交易双方缴纳足额服务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约定划转至转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截止之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0903472910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58383331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本次转让交易标的涉及的有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交易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3、受让方知悉交易标的是由转让方进行破坏性拆除并按拆除后的状态进行交接。对于转让方已完成拆除移交的标的物,受让方如需进行再拆卸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场地内不允许进行动火作业。
4、受让方负责在转让方现场搬运交易标的物,并承担搬运及再拆卸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转让方现场恢复的费用。受让方搬运以及再拆卸本次交易标的物时不得损坏转让方的其他资产、设施、房屋建筑物等,若有损坏,受让方必须恢复原貌,并须通过转让方的监督及检查,否则,受让方须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交易标的受领、搬运及处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搬运作业现场须接受转让方监督,受让方受领、搬运交易标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以外的任何物件进行拆卸和搬运,否则视为受让方偷窃。所有拆卸和搬运人员、交易标的、拆卸和搬运工器具、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均应服从转让方合理的指令,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6、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在收到《组织签约通知书》后,需不少于20个工作日办理完公司内部流程后,方可同成交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知悉,交易标的分散在转让方不同的厂区内,且部分交易标的可能尚未完成拆除,因此交易标的各项物资的移交时间可能不一致,不排除分批装运的可能。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转让方会将交易标的各项物资的交付计划一并给到受让方。
8、转让方确认受让方已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所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之日后,会依照交易标的各项物资交付计划日程办理装运移交手续。对于因受天气、生产计划等因素须求延迟移交的,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超过交付计划90个工作日进行交付。
9、转让方根据交付计划分批次进行交付,对每批次的货物自转让方通知装运之日起,即视为已同受让方进行该批次物资的交接,受让方可行使与该批次物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受让方必须自转让方通知装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物资搬离转让方场地。如受让方未响应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知装运标的物资的搬离,则视为受让方放弃该批次物资的所有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10、受让方知悉,受让方需配合转让方完成受领装运手续的办理。若因受让方提供的人员/车辆/搬运工器具相关资料或证件不全/不实等原因而未能成功办理受领装运手续,导致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将标的物搬离转让方场地的,则视同转让方已按约定期限将通知装运的物资的实际交付给受让方;同时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转让方不再承担与受让方办理该批次物资移交的责任与义务。
11、受让方承诺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等)及实际情况已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其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6.12000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受让申请书、本公告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受让申请书、本公告、本项目交易合同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20903472910501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南方产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产权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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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广本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高锐 注册资本(万元) 54,100.00 美元 转让方经济类型 其他 企业类型 其他 转让方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7082638852 经营规模 大型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否 -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梁先生、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07、020-38830228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csuae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