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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报废设备(EL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Q325GDHW00260
废旧物资
挂牌底价 28.026万元
信息公告起始日期 2025-01-26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 2025-02-07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 广州市
交易机构联系人 梁先生、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07、020-38830228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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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即转让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下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且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转让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资产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标的资产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受让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Q325GDHW00260
    标的名称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报废设备(EL设备)一批 转让底价(万元) 28.026万元
    资产类型 废旧物资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挂牌日期 2025-01-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2-07
    资产概述 标的为NR生产线17项EL设备,主要为1轴NC机、镗床及车床等,详见清单。
    项目附件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报废设备(EL设备)一批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
    其他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1-26 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1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按现状以整体转让,不分拆,出厂时不进行过磅,具体数量、重量以现场为准。

    2.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书,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3.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当日内,交易双方应办理交易标的移交确认手续。由交易双方商定对交易标的看护保管和受领装运等方式,转让方承担交易标的受让方受领前的防火、防损、防盗和灭失等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受领装运交易标的离厂全程进行安全监督,受让方未付清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及办理受领装运许可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进行装运或处置。

    4.受让方在受领交易标的时,因装运或其他因素致使转让方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处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除现场看样时核定堆放或存放的交易标的以外厂区或车间的所有非标的物资产)损坏或损失的,保证负责使其恢复原状或按损失程度在装运履约保证金中补偿给转让方。

    5.受让方保证不拆毁或损坏车间内、外等建筑物墙体饰面、门窗、防盗网、不拆毁或损坏厂区范围、车间内、外所有消防、供水、供电、照明设备;不盗取厂区、车间内所有路面、地面铺盖铁板、沙井盖、沟渠盖等附属设施,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外立面门窗设施的完整和安全;不盗取、侵占和损坏厂区、车间内安装和存放的所有非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仓存品、原材料、配件、备品和电机等一切物资)。

    6.受让方保证不砍伐厂区范围内所有树木、植物,保证不拆毁或损坏地面植被,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进入厂区非交易标的存放区域和车间。

    7.受让方在办理交易标的物的看护和受领装运手续前,保证按照转让方的有关规定,提供所有需进入厂区现场的管理、吊装、运输等施工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交2份复印件)进行登记,同意转让方根据对应所报人员名单收取押金发放实名出入证件。交易标的受领装运离厂完毕,出入证件交回转让方后取回押金,受让方保证出入证件仅限其本人出入使用,保证所有装运标的物作业现场和人员自觉接受和服从转让方的全程现场管理和监督,保证装运人员、交易标的物、工器具、运输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均应服从转让方的指令,严格遵守转让方的规章。

    8.受让方知悉并保证如受领装运或吊装交易标的物作业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因装运和吊装作业期间而产生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参与施工作业人员等安全)责任。如因受让方装运交易标的过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因受让方委托第三方吊装和搬运,因该第三方造成对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员、设备、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的一切伤害或损失,受让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意转让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9.受让方知悉并保证交易标的装运和处置的一切费用及使用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保证不违反《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如因受让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一切与转让方无关,同意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同意转让方有权依法追究受让方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10.受让方保证在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前为所有装运标的物作业的人员办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为装运安全进行投保,对装运作业现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运标的物作业的人员和因装运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同意转让方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在装运交易标的前,受让方保证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装运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交易标的装运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吊装搬运方案及应急措施,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对装运作业期间的安全负责,并指定负责人与转让方委派的现场安全管理监督负责人对接,及早有效制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措施。同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11.受让方在受领装运交易标的前,已扩大察看标的物存放地范围和周边环境,并认真丈量测算装运吊装及运离场地时沿途架空输、变和配电线路对运输车辆装载吨位限制的影响,谨慎研判并按有关规定制定装运方案及措施,确保装运离场施工作业安全有序。

    12.受让方保证承担受领交易标的后的使用或处置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同意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知悉并同意转让方不需承担受让方自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保管、防损、防火、防水、防盗、灭失及与第三方签署《委托吊装运输合同(协议)》及处置交易标的时因受市场价格的变动、与第三方的交割以及所签订其他与交易标的关联的所有《销售(购销)合同》等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和法律责任。

    13.受让方如违反《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安全环保监督责任协议书》、《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现场管理扣罚细则》的,同意转让方有权按《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现场管理扣罚细则》对应受让方的违规行为,在受让方的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罚,保证金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受让方没有异议;同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后,转让方根据《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规定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现场管理扣罚细则》实际扣罚情况向受让方不计利息退回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余款。

    14.交易标的未受领装运离厂前,受让方保证不将标的物在厂区存放现场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交易标的,同意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保证立即无条件退出厂区,受让方没有异议。在交易标的受领装运过程中,由于受让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让方自身原因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和赔偿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保证自行与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及当事人协调处理,同意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协调义务。

    15.转让标的已由转让方进行破坏处理,存放于转让方工厂内。转让标的不得二次转让,如发现转让标的流出市场或被用于非民用用途的,转让方保留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产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后,不接受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不予接收意向受让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划转至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转让方及南方产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信息公告期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文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0903472910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3.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项目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项目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

    4.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受让方。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产权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资产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在南方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产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南方产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核,取得南方产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3.交易双方应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还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5.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转让标的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在转让方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7.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正式发出进厂工作许可通知。若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不向受让方发放进厂工作许可通知,同时提货期限不予顺延。

    8.本次转让标的为废旧物资,转让方对其质量、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期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9.受让方必须自移交受领装运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交易标的装运离厂完毕,交易双方确认无异后须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由于受让方的原因自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次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办理交易标的移交受领手续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则从通知之日起次工作日开始计算交易标的受领装运时限。

    10.受让方超期受领交易标的,转让方将对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按每日1万元进行扣罚场地占用费。超过交易标的受领装运时限3天的,视为转让方放弃受领余下交易标的物,受让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出厂区现场,转让方有权对余下交易标的物另行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扣罚余款,作为受让方的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需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11.基于交易标的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受让方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应当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备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应依法依规处置交易标的,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受让方需自行准备NR打切设备转运用的垫设备枕木;部分设备内部还残留油料,为防止油料泄露,受让方须自行准备油桶存放前述设备的油料,转让方在转运前负责把油料清空至受让方准备的油桶内,受让方将设备和油桶一并转运。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8.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20903472910501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保证金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南方产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产权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南沙区市南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 藤原宽行
    注册资本(万元) 67,094.00 美元
    转让方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717850686P
    经营规模 大型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梁先生、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07、020-38830228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csuaee.com.cn
��公网安备 440106020095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