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科学院拟处置一台电力变压器
信息公告起始日期 | 2023-02-02 |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2-15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22360129 |
- 该项目暂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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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323GDBW00127 标的名称 广东省科学院拟处置一台电力变压器 转让底价(万元) 1.489340 资产类型 机械设备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 挂牌日期 2023-02-02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2-15 资产概述 广东省科学院拟处置一台电力变压器 项目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pdf 机械设备信息 名称 电力变压器 所在地 韶关翁源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台 数量 1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2-02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4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且不超过评估报告【粤评资(5)字第202210000415号】的评估对象范围,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2. 本次转让标的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折损等,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资产以存放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有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接时所涉及的搬运及处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成交价含税。交易完成,一般纳税人可按13%增值税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提货时间:在交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提清标的资产。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拟资产处置事宜而涉及机器设备及存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评资(5)字第202210000415号】。
7.本次交易的资产未拆除,拆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服务规程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资产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转让方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02571825000001289
开 户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海珠支行
3.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4.受让方的确定:
4.1若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转让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82040155260000412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核,并取得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本转让标的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项目要求。
2.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交易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3.自标的资产交接之日起,受让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接收受让资产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4.受让方在现场装运过程中不得在转让方区域内从事对受让资产进行除锈、清灰等工作。
5.受让方转运完所有受让资产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6.转让资产经转让方确认出厂(厂门岗)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安全及资产安全,资产运输过程中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群体事件、社会事件等一切风险所造成的资产损失、灭失、价值下降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7、本次转让资产,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转让方对《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可能作其他用途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8.其他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0.30000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汇款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处置方法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2571825000001289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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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22360129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gdaee.com.cn/